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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4章 录音笔 九千字更新 (第4/6页)
面色红润。 哪里还能看出,她刚带着孩子来京城找李家福随军时的愁苦? “我做了洋芋粑和酸汤鱼,还有糯米饭,咱们今晚可以少弄一点菜。”林喜春来也不是打的空手,而是拎着一个竹编的食盒。 东西都是刚做好的,还冒着热气儿呢。 沈意棠听说有糯米饭,瞬间双眼放光:“嫂子,你们老家的糯米饭可好吃了。没想到来了北方随军,还能吃到你老家的糯米饭呢。” 沈意棠穿书前也爱吃糯米饭,每次去夜市的时候,都会买一份糯米饭来吃。 但是吃了林喜春做的糯米饭才发现,夜市上的糯米饭,根本比不上林喜春的手艺。 蒸熟的糯米是用猪油炒过的,里面放了林喜春自己做的脆哨和酸萝卜,还有油辣椒。 捏成一个小团,拿在手里吃十分方便。 沈国庆和龙凤胎还有李英姐弟,每人都洗了手,捧着一团糯米饭在那儿吃。 当吃到里面还有咸蛋黄的时候,杨建军率先叫起来:“这日子过的也太好了,我喜欢过年,过年可以吃好多好吃的。” “要是每天都过年就好了。”三妹很快吃完了一团糯米饭,又找林喜春拿了一个,和小伙伴一起蹲在客厅里吃。 “要是天天都过年,咱们也不上这么好吃的东西。”李英说:“这都是我妈攒的肉票,里面的脆哨是我妈去供销社割的猪肉,煎出来的。” “咱们一口咬下去,吃的全是肉票啊。”李英忍不住感叹道。 从前在老家的时候,家里的钱粮都是死去的奶奶在管着。 他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一回肉,来了部队多好啊,他们不仅搬了新家,还吃了好几回肉了。 最幸福的是妈妈有工作了,每个月的工资全都是她妈自己拿着。 也正因为这样,李英才知道,原来他们家的生活也能过得这么好。不说顿顿吃肉,至少他们家是能吃饱饭。 不像以前在农村老家,她和她妈天天下地干活挣工分,连红薯都吃不饱。 “妈,咱们这辈子都留在部队,不回老家了。”李英说完,想起沈国庆说文盲要被社会淘汰掉,赶紧补了一句:“我会好好读书,以后争取找个好工作,孝敬你。”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,李英是这几个孩子中年纪最大的,也是最懂事的。 李铁蛋听姐姐这样说,也捧着糯米饭点头:“我也好好读书,孝敬妈。” “行,你们好好读书,妈挣钱供你们读书。”林喜春看孩子爱读书,心里也高兴。 来了部队才知道,有文化的知识分子就算干工作,也比没文化的更轻松,工资还拿得高。 只要两个孩子肯读书,她咋说也要供出两个大学生来。 他们家的成分这么好,工农兵大学肯定会收她家的孩子。 还是伟人好啊,停了高考。 就是为了给穷人家的孩子一个读书的机会。要不然高考继续,不招收工农兵大学的话。 像他们这种穷人家的孩子,哪里有机会读书啊? 毕竟这个年代,普通人连吃饱饭都困难,哪里有钱供孩子读书。 工农兵大学多好啊,宁愿要贫下中农的草,也不要资本家的苗。 否则穷人家的孩子,哪里竞争得过资本家? 像林喜春这样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,其实并不怕这个时代的运动。 因为他们都是三代贫农,只要不干坏事。 谁也不能往他们头上扣帽子,要不这个年代咋会有‘越穷越光荣’的说法呢。 因为说好了今晚在张爱花家里吃饭,所以陆毓华下班后,直接和杨忠民一起过来了。 两个大男人走进屋的时候,就看到一水儿的孩子,全蹲在门口吃糯米饭。 他们连进屋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,杨忠民立马取下头上的帽子:“这糯米饭就这么好吃?吃的你们都走不动道了?” “好吃,爸糯米饭可好吃了。”三妹举起手里的糯米饭,喂到杨忠民嘴边:“你尝尝,我就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糯米饭。” 杨忠民看着吃的满嘴油的小闺女,再看了看她手里那啃的脏兮兮的糯米饭,往后退了一步说:“你吃吧,我不饿。” “爸,你尝尝,别心疼我,我都吃第三个了。”三妹感动,想起妈经常说他爸连部队发的补给品都舍不吃,每次都要带回来给他们吃。 三妹也想孝顺爸爸:“爸,你吃,大口大口的吃。” 杨忠民是真不想吃小孩儿手里的东西,因为真的很埋汰。 但架不住闺女热情有孝心,最后硬着头皮咬了一口,杨忠民的双眼瞬间亮了。 “别说,这糯米饭是真好吃。” 吃起来油润润的特别弹牙,里面的脆哨则又香又脆,还带着股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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