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第一部 分是清查之法。 (第1/1页)
第一部 分是清查之法。 流民北归,田产纠纷层出不穷,契书真伪难辨,口说无凭。 苻毅提议,由各郡县设立“田籍司”,专理流民归田之事。凡流民声称有祖产者,需有族中三人以上作证,或邻里乡绅具保。 凡士族声称有契书者,契书需经田籍司核验,核验标准有三:纸张年代、笔墨新旧、印鉴真伪。契书核验为真者,田归买主。核验为伪者,田归原主,伪造契书者依律治罪。 契书遗失而有人证者,由县令会审,以多数证言为凭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
相关推荐:下城 (唐人街) , 等闲娇宠 , 名模老公*花魁命相館二 , 画屏春【1v1H故事集】 , 你真麻烦! , 快穿之我只是来打个酱油 , 碧梧枝上(公媳文 高H) , 情血欲歌 , 桃儿 , 三人行 , 红丝绒(GL) , [综]鬼才要当大bos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