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
第120章 (第2/2页)
的小女孩。轻轻闭上眼,夏木繁轻轻“嗯”了一声。 ——妈妈在,就是我的家。 母女俩偎在一起,又聊了些闲话。 “煤灰呢?” “安宁路派出所闹耗子,魏所长过来把它抱走了。” “妈,你知道吗?魏所人挺好的,我在派出所的时候他教了我很多东西。” “嗯,魏所以看着就是个厚道人。过几天妈做点好吃的,感谢感谢他。” “行。我喜欢吃妈妈做的鸡蛋煎饼,香得很。” “那个简单,明天早上就给你做。” …… 小屋温馨无比。 一切美得仿佛在梦中。 夏木繁渐渐眼皮打架,睡着了。 第二天一早,有很多事情要忙。 第一件事,昨晚从沈鸿云家里取了指纹,也拿来了一本沈奕彤的日记,将日记本、辞职信、留言条交由技术科进行笔迹鉴定、指纹检测。 结果很快就出来,证明了夏木繁的猜测。 ——辞职信有伪造痕迹,系逐字描摹而成。 ——留言条是沈奕彤亲手所书,从b5笔记本或日记本中裁切而成。 ——辞职信信封、辞职信、留言条上均没有检测到沈奕彤的指纹。 第二件事,对萧振伟bb机、办公室电话进行通话记录调查,尤其是昨天下午五点五十分的那一通电话,夏木繁从小鸟那里知道萧振伟与凶手联系,要重点追查源头。 这一回,龚卫国发挥了他的强项,很快就从电信部门打印出一大迭子通讯记录,剩下的便是对电话进行筛选。 第三件事,重案七组开会,研究下一步侦查计划。 这是七组自成立以来的第二个案子,大家都在磨合之中。 孙羡兵把昨天的调查情况做了简要汇报,并将技术科的鉴定报告拿了出来。 侦办过几起案件后,孙羡兵渐渐找到了自信,有条有理地和大家分析着。 “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,基本可以推翻沈奕彤离家出走的结论,而是熟人作案将她囚禁或杀害。 第一,辞职信是有人事后放在汪秀梅科长办公桌上,或者汪秀梅是同伙。 第二,留言条是有人从沈奕彤的日记本里裁切下来,萧振伟借搜查宿舍之机,将留言条夹在书里。 第三,方媛媛说沈奕彤曾被人强迫发生性.关系,保持地下情长达六、七年,对方已婚,有权有势,擅书法,与萧振伟关系很好,是市书法协会的成员。沈奕彤发现了对方的某些秘密并取得证据,想以此为条件与对方分手。” 孙羡兵说到这里,实在胸口憋闷,深呼吸几下,方才继续往下说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