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综英美] 金鱼的日记_第167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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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167章 (第1/2页)

    斯潘塞没理会我:“在平铺的金枪鱼上,从边上开始,透过放着茶末的茶漏,徐徐浇热开水。从金枪鱼一边均等地浇上茶水,金枪鱼的鲜味会溢出来。茶一直沏到米饭全部被透明的茶水淹没,上边的金枪鱼也浸泡到茶水中。

    然后用筷子把金枪鱼轻轻按进米饭,还是红色的背面也就变白了。透明的茶水也变成乳白色,酱油搅匀后,茶水就会浑浊起来。金枪鱼的细腻的油分浮到茶上,把萝卜泥也搅匀,茶泡饭本来的香味终于充满了饭碗。”

    伯恩挑了挑眉头:“文笔不错。”

    斯潘塞说:“诺曼从小记日记,完全有能力成为一位文学家。”

    “为了优美的描写。”伯恩终于拿起了勺子,是的,是勺子,他会用筷子却更喜欢勺子。

    一口饭进嘴,伯恩的表情轻松了下来:“还不错。”

    斯潘塞边夸奖我边下筷子:“诺曼,有进步哦。看来以后厨房使用权可以分给你一点,而不是只有在做甜点的时候,才能让你使用。”

    我喜欢吃蛋糕,喜欢吃甜甜圈,也喜欢吃苹果派,大概是喜欢吃的东西比较铭刻于心,所以在使用烤箱做这些东西的时候,我可以说是得心应手。

    因为伯恩的夸奖,斯潘塞这一口吃的毫无防备,甚至可以说是抱着期待。

    但是他一口吃下去,表情却僵硬住了。

    伯恩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。

    我看着这情况,赶紧也尝了尝,然后连忙找了垃圾桶,将吃进嘴的东西吐了出来。

    咸味不够,腥味倒是很重,梅子芝麻的酸甜味和金枪鱼的腥甜味以及酱油的鲜甜味混在一起,经过茶水的冲泡反而变成了一种令人难以下咽的古怪味道。我相信,如果不是金枪鱼足够新鲜高品质,这味道会更难以下咽一点。

    “伯恩!”我有些沮丧的准备倒掉早餐,却发现伯恩居然在吃:“这么难吃,别吃了。”

    我刚开始以为伯恩只是开个玩笑,伪装成好吃的模样,骗一骗斯潘塞和我,谁知他居然真的吃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其实真的还可以。诺曼,进步很大啊。”伯恩说。

    斯潘塞看了我一眼,欲言又止了一下,还是十分诚实的说:“我觉得诺曼不适合做咸味的饭菜。”

    一点面子也没给我留。

    钢铁直男斯潘塞,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伯恩才是我男朋友呢。

    最后我还是没让伯恩吃那么难吃的茶泡饭,而是等斯潘塞做了热狗,我则准备了咖啡。

    虽然可惜健康早餐就这么泡汤了,但是显然我们三个美利坚人还是习惯早上来份人口,香肠的咸香和番茄酱混在一起,简直好吃到爆。

    吃过饭,我们一起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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