字体:大 中 小    
		护眼
    	关灯
	上一章
	目录
	下一页
	
		  		第101章 合一门大弟子  (第1/3页)
    铜锣湾、沈家巷63号。    李仲武新买的院子里,一棵老柿子树下,李仲武坐在新买的躺椅上,眯眼翻阅着手中的书,他右手边还摆着一只方凳,凳子上放着一只紫砂小茶壶,壶中有茶,不时他会随手抓起小茶壶,对着壶嘴抿一口茶水。    这院子已经被他收拾干净,屋里也都打扫干净了。    除了有点冷清,其它都好。    住在这里,让他的心终于有踏实的感觉,像是小船停进了港湾,高高的围墙,让他有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。    不远处的厨房里,有炖骨头汤的香气飘出来,那是他给自己准备的午餐。    从小在农村长大的他,厨艺说不上精湛,但解决自己的饮食,绝对没有问题。    作为家里的独子,以前每到暑假,家里农忙的时候,父母都要下地,每年那个时期,家里的洗衣、扫地、抹桌子、做饭等活,就全是他的。    从10岁起,他就被逼着学做家务。    因为他们家乡有一个传统:孩子过了十岁,就得干活。    用老话说,就是——有钱无钱,快活十年。    十岁以上的孩子,就要学着干活,只有少数被家里惯坏了的孩子,才能幸免。    他十岁开始学家务,十二岁开始下地干活,十五岁的时候,地里的活,差不多都学会了。    包括挑担子。    十五岁那年夏天,他爸累病了,发烧,地里几千斤稻谷,母亲一个人往家里挑很吃力。    他见母亲辛苦,就主动拿起父亲的扁担,下地帮忙一起挑。    那时候他还没有完全长成,个头不比母亲高多少,但从小做惯农活的他,身上的力气已经比母亲大不少。    只是……    那次以后,他的个子就没怎么长了。    用老话说,就是累伤了。    时间一点点流逝,李仲武又一次端起手边的茶壶,却发现壶中空了。    他下意识抬眼看了看天空的太阳,见烈日高悬中天,这才意识到已经到中午了。    他目光下意识看向厨房那边。    厨房里的骨头汤,他从上午8点多就开始炖,现在估计早就炖烂了。    不过,也无所谓,肉烂了也在锅里。    何况,他也喜欢炖得骨头分离的骨头汤。    当下便放下手中的书,起身走进厨房。    厨房的煤炉上,一只黄色大砂锅,仍在冒着热汽。    他走过去,拿了一只勺子,试了试汤味,感觉有点淡,就加了点盐。    随后,就拿了一只汤碗,舀了一大碗骨头汤,然后又洗了两根黄瓜,将早上吃早餐时,买回来的几只大馒头,放在蒸锅上蒸热。    片刻后,他就端着这些东西回到院子里,坐在躺椅上,咬一口馒头,嚼几下,喝一口汤,不时再咬一口黄瓜。    荤素搭配,还有汤。    既能吃饱,营养也均衡。    关键是做起来简单,只需要早上出去吃早餐的时候,顺便买点回来放在煤炉上炖着就好。    倒不是他不会做别的菜,而是他现在一个人过日子,懒得忙活太多菜,不想弄得太复杂。    对了,他今天出去吃早餐的时候,终于发现一家包子铺,兼卖馒头的那种。    当时看见有人在那包子铺买馒头,他看见馒头,才生出今天中午炖骨头汤,吃馒头的想法。    炖了一上午的骨头,果然已经骨肉分离,都不用咬,轻轻一吸,骨头上的肉就能被吸进嘴里。    肉中带着浓浓的骨头香。    鲜味十足。    骨头里面的骨髓也能吸进嘴里,骨髓的鲜味就更足了。    吃完的骨头,随手扔在院子的地砖上,李仲武看了一眼地上的骨头,心里忽然有些怀念小时候家里养的那条黑狗。    可惜,那时候家里穷,年底的时候,老爸就把那条狗卖给了狗贩子,狗贩子当场就用绳子系住狗脖子,然后在他家门前的树丫上,将那条狗生生勒死。    那一幕,对当时年仅五六岁的他来说,太残忍了,他哭了很久。    自那以后,他家就再也没有养过狗。    但李仲武内心深处,却总是记得小时候那条狗每天和自己一起玩耍的零星画
		
				
上一章
目录
下一页